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雅各书2:14-26

序论

弟兄姊妹们平安!

很多人知道我和管姊妹去了加拿大一个月看儿子。第一次去当然有许多观感,这里只分享一点与当地教会有关的事情。到了以后,儿子马上把我们拜托给教会的姊妹就去忙工作去了,一路有教会姊妹的帮助,我们在那里的生活非常方便和温馨,一点也没有陌生的感觉。那里的教会叫“爱城华人浸信会”,和我们教会是一个宗派的立场,所以是无缝对接,教会生活和我们几乎一模一样,而且每月第一周的爱筵格外丰盛,难怪我儿子一去就赖着不走了。教会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不是爱筵,而是最后一周的讲道,因为在任的牧师回中国短宣了,所以请他们已经退休的开拓牧师陈老牧师讲道。老人家已经90多岁了,个子很瘦小,但一开口讲道,声音洪亮,思维清晰,让人一下子就感觉到圣灵在透过这个衰残弱小的身躯在彰显他的大能,他讲的不仅是神的道,而且讲的是他的生命状态,让我看到一个大有信心的信徒当他风烛残年的时候,还有如此旺盛的生命,也让我看到今天信息的题目“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信心如果有行为,就象陈老牧师这样鲜活的生命,那这信心就是活灵活现地展现在人的面前的。

今天的经文显然是雅各书前面经文的延续,雅各还是在责备当时教会里以貌待人、为富不仁的现象,与教会作为基督身体的本质极不相称,而且从今天的经文,使徒雅各从现象还导出了一个深刻的理论问题,就是关于信心和行为的关系。

在圣经里,信心和行为的关系是一个很让我们困扰的问题,信徒们常常会想我们得救到底是凭着信心,还是凭着行为?为什么圣经里面一会儿说是信心,一会儿说是行为?关于这一个主题,人们产生了不同的理解,也带出不同的生活状态。

保罗在罗3:22“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罗3:28“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在这里律法实际也是指的行为。

罗4:4“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在保罗书信中,关于这样的论述还有很多,我只是摘取了几节作例子,看起来好像只要有信心,不需要有行为。

但从今天雅各书里我们看到的是“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而且我们在旧约中也多处看到神好像也是说按照各人的行为来报应各人,比如诗62:12“主啊,慈爱也是属乎你,因为你照着各人所行的报应他。”也就是说,当主再来的日子,我们都要站在主的审判台前,好像并不是保罗所说的按照人的信心,而是按照人的行为来受审判,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好像成了一个说不准的事情,要是这样的话,基督徒得救的确据在哪里?我们所说的平安和喜乐从何谈起呢?我们是不是每天要在努力行善的生活中恐惧战惊呢?

这样的话,情况就复杂了。

所以我首先要分享的是保罗和雅各所说信心和行为有什么关系和分别?

我们可以简要地把他们书信的侧重面作一个划分,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主要要说的是一个人如何得救的问题,而雅各,也包括其他一般书信的作者们,他们的重点是关于信徒如何过一个得胜的生活。前者是关于一个不信的人如何称义的问题,后者是信主的人如何成圣的问题。

我下面藉着一个坐标图来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大家知道横向的轴是代表变量,在这里是时间,纵向代表函数,在这里是结果,那个纵向的终极就是耶稣基督。这里时间的起点,我们称为人得救的那一刻,也就是称义。

这样就比较好理解了,一个不信的人无论他原来的信仰状态、道德水平、生活状态处在什么样的光景,他都处在一个负数的状态,生活在属灵的黑暗里,因为神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如何才能达到起点,保罗千方百计要说明的、要强调的,甚至他拼死和犹太派的基督徒论战的,就是只能靠信心,不能靠行为。而且这信心还是神所赐的礼物和恩典,就象与神隔着一条鸿沟,神递给我们一支拐杖,我们抓住它,一步跨过去,就到达起点了。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每个人只有在神的帮助下才达到起点的,人自己无论如何怎样的努力也是达不到的,这样才能理解圣经说人称义,是“神算他为义”。

罗4:5“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加3:6“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这个“算”字很重要,就是要说明这义不是我们自己赚来的,是神知道我们做不到,好像有点勉强地“算”我们为义。从这个图来看,当我们听到福音悔改信主的时候,我们的生活状态还是在第三象限,只是神接纳了我们的信心,算我们已经到了那个称义的起点了。

因此,称义是神主权的工作,也是神的奥秘,我们甚至不知道那个时点发生在哪一刻,它不一定是你做决志祷告的时刻,而是圣灵在一个特别时刻拨动了你的心弦,当你回头望的时候,你发现自己真地信主了,你的三观和生活样式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大家是不是都有这样的经历?

保罗主要要说明的是称义的原理,“因信称义”也是基督教的基要真理之一,如果你去哪一间教会讲的不是这个,你扭头就走,因为那里讲的是异端。

那么在今天的经文里,使徒雅各要说明的是关于信徒如何生活的问题,是圣徒如何成圣的问题。如果说称义是一个点,那成圣就是一条线,雅各要说明的是一个圣徒从这个起点以后生命成长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必须是信心与行为并行,就象硬币的两面。

为什么一定是硬币的两面呢?

一方面,信心是不可见的,行为是可见的,一个自称是相信耶稣的人,只有透过遵守神诫命的可见的行为,才能表达出那看不见的内在的信心,这也是主耶稣所说的“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这好行为包括作为信徒按照圣经原则应该做的一切的本分,比如读经、祷告、守主日、传福音、参加教会服事、做慈悲关怀、过圣洁的生活等等,这些都是一个信徒的信心应该表现出来的外在形式,都是圣经明确要求信徒去做的事。一个连这些基本的外在特征都没有的人自称是主耶稣的门徒,人们怎样才能识别他是真地信还是假地信呢?就象一个男生追求一个女生,男生只对女生说“我爱你!”,但他什么都不做,既不陪女生逛街,也不请女生吃饭,既不献花,也不送礼,没有任何爱的行动,女生会要问“你说爱我,你拿什么来证明你爱我呢?”我想请问在座结了婚的弟兄们,你们当初有哪一位是这样把你的妻子追到手的?你们是不是绞尽脑汁,用各样的行动,千方百计来证明自己的心啊?

另一方面,信心之所以要有行为,是因为透过我们遵守神诫命的行为,我们在主里的信心得以成长和完全,最终使我们变得有基督那样的生命。

C.S.路易斯说过这样一句话:“神看我们,不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是什么;但透过我们做什么,也恰恰证明我们是什么。”这句话比较绕口,举个例子,就是一个来教会礼拜的人不一定是信徒,但一个信徒一定会来做礼拜。年长的弟兄姊妹可能都记得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有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这句话很有道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圣经。当一个信徒不断地按照神的旨意去生活实践的时候,他生活的样式会慢慢地改变。一个刚信主不久的信徒,开始来礼拜的时候,早上起不来,还需要一些挣扎,或者总觉得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办,但当他周复一周地坚持礼拜之后,礼拜就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最后要他不来做礼拜,他会觉得非常不舒服;现在的信徒读经祷告很困难,刚开始试着每天读经祷告,可能觉得很不自然,但当他日复一日地坚持读经祷告以后,他会觉得就象圣经里面说的,神的话语比蜜还甘甜!如果一天不读经祷告,他的心里会觉得很苦涩,很饥渴,真地象没有吃饭一样,就像神在申命记6:7-9中要以色列百姓要做到的,“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这时候信徒的信仰生活就不再是一个生搬硬套的样式,让人看着有点怪怪的,而是一种生命状态自然的流淌,他所做的不仅是所行的事本身,更重要的是透过他的行为证明他是一个象耶稣那样的人;人从他身上所看到的不再是外在的行为,而是耶稣基督的人格,一种神的性情。

如果我们把保罗和雅各所强调的综合一下,今天的经文中亚伯拉罕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1-22节说“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这里所说“因行为称义”让很多人读经的时候产生了误解。我们要回到创世纪看一下,亚伯拉罕是什么时候被神称义的。

创15: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新约罗4:3、加3:6,保罗都引用了这节经文。当时的背景是亚伯拉罕听到神的呼召出哈兰,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向神所应许之地出发,来11:8-10“出去的时候,不知往哪里去。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因为亚伯拉罕相信了神的应许,神就以此为他的义。

亚伯拉罕蒙召的时候75岁,在那以后,他的信心在波折中成长,直到22章献以撒,据推算此时的亚伯拉罕距离蒙召已经过去40年了,神要测试一下亚伯拉罕的信心,要他把他的爱子以撒献给神作为燔祭。从22章的经文里我们完全看不到亚伯拉罕有任何的犹豫,他上了摩利亚上,正当他手起刀落的时候,神制止了他。透过他的行为,神看到了他完全的顺服和信靠。所以通过亚伯拉罕的例子,今天经文的22节得出一个结论“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并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以成全。”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亚伯拉罕被后世的信徒称为“信心之父”。

可能有人会说罗10:9-10不是这样说吗?“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特别是10节,让很多懒惰的基督徒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对于这节经文,我们要回到当时罗马帝国早期教会的时代。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逼迫已经开始了,当时对基督徒的迫害可以用赶尽杀绝来形容,如果一个心里相信耶稣的人,在众人面前承认他是基督徒的话,后面等待他的很可能是狮子坑或是火刑柱,所以当他口里承认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他是以生命为代价来实践了他的信仰,这和亚伯拉罕一样,不同样是信心靠行为得以成全吗?25节妓女喇合的例子也是一样。在约书亚记2章中她对两个探子说:“我知道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耶和华你们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现在我既是恩待你们,求你们指着耶和华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属他们的,拯救我们的性命不死。”这就是妓女喇合的决志祷告啊!她这样向神告白,同时也冒着生命危险把两个探子藏起来,用行动证明了她的信心是真实的,她的信心也靠她的行为得以成全,当以色列人攻破耶利哥城的时候,他们灭净一切所有的,向神献为燔祭,唯有“喇合和她父家,并她所有的,都救活了。”(书6:25)因此,今天的经文24节说,“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前段时期,教会有个别姊妹因为对牧者和教会的挑战,给教会和弟兄姊妹的思想带来一些搅扰和困惑,虽然她已经离开了,但教会现在还在修复那场风波留下的破口。当时她有一个对教会的指责是,只要教会要求信徒读经、祷告、周日来礼拜,小组要学习,做这些最基本的信徒本分的时候,她就说你这是律法主义!这位姊妹的思想也多多少少影响了其他的弟兄姊妹。我们今天在这里也要说明一下什么是律法主义。

主耶稣时代的律法主义者指的是法利赛人,主耶稣在福音书中非常严厉地叱责了这群人。他们的错误就是相信一个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进天国,只要行善就可以,信不信耶稣不重要,认不认耶稣是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也不重要。律法主义的精神是严格遵守律法的字句,而忽略律法的精义。法利赛人还犯了另一种错误,他们在神的律法以外,又加上自己的律法,就是将人的传统视作与神的律法同等,将律法规条细分,把神的十诫命扩大到613条诫命,把神已解除的枷锁重新加在自己和别人身上,到现在以色列还有为安息日设计的电梯、电饭煲等等。概括地说,律法主义就是否定耶稣,否定福音,要靠自己的行为得救。

我们把光谷教会的信仰告白和牧会实践,与这个定义对照一下,大家觉得我们教会是一个讲律法主义的教会吗?如果把教会要求信徒按照圣经原则,活出一个与信心相称的生命,与律法主义划上等号的话,我想请问那位姊妹是不是把自己放在审判者的位置上,在轻率地给教会定罪呢?

反过头来,我们还要看一下,虽然我们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中用了7个“有祸了”来责备那些律法主义者,但是除去他们错误的神学,难道他们就完全一无是处吗?平心而论,他们对神的敬畏和热心是现在很多的信徒无法比拟的,他们对神话语的渴慕也是我们望尘莫及的,作为法利赛人,他们一个基本的功夫就是背圣经,不是一节一章的背,而是一卷一卷地背,当以色列人被分散到列邦之后,他们受逼迫,受奴役,他们没有了自己的国家,甚至连文字都失传了,但是圣经还是通过这些文士们传抄了下来。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手中的旧约圣经。虽然他们的神学是错误的,但他们对圣洁生活的持守,对神诫命的顺服,实在让我们今天的信徒所汗颜。他们的问题不是没有遵守神的话语,而是变成了唯有遵守神的话语才能得救,他们不仅做了,而且是做过了头了,自己还发明一些规条来成为自己的枷锁。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给律法主义辩护,而是要提醒大家来反思一下,和律法主义者比较起来,我们做了多少?我们比法利赛人更爱神吗?我们比法利赛人更努力地读经背经吗?我们比法利赛人过着更圣洁的生活吗?如果没有,我想分享给大家一节经文,太5:20,主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不寒而栗呀?前面那位姊妹指责教会搞律法主义,从神学的角度来说,她是错的,因为很显然光谷教会是一个传讲耶稣基督的真教会;反过来,如果从行为的角度说,她也是错的,因为在行为上,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法利赛人的高度,站在律法主义者的面前我们会很羞愧,因为连做礼拜都要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地劝信徒“你们要来做礼拜呀,礼拜可以蒙恩典呀!”更不用说读圣经、背圣经了!如果今天教会从以色列来了一个法利赛人,他会把我们教会所有的人都比下去,可能有一天只有一个人可以挑战一下,就是刘弟兄,因为只有他仍然坚守着在群里每天背圣经,他象一位孤独的勇士走在背经的路上,他在用行动表达他的信心!刘弟兄是我们大家的榜样,也是我的榜样,我觉得在背经这件事上,他最有力量来为我们读今天18节的经文“……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年轻的弟兄姊妹要加油啊!

弟兄姊妹们,凭着圣灵我们彼此可以认出,在座大部分人都是神用基督的宝血赎买的儿女,都有一颗真实的爱主的信心。但是,信心分软弱的信心和刚强的信心。所谓软弱的信心,说到底就是没有行为的信心,虽然加尔文说“软弱的信心也是真信心”,但是我们不能满足停留在婴儿的状态,圣经说“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这里竭力进到是要我们通过竭尽全力地行动进入到完全,就象亚伯拉罕和喇合一样,即使我们有一大堆神的知识也是枉然。19节说“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鬼魔曾经是大天使,他的智商和对神的知识远远超过我们,但是他们没有对神顺服的行为,因此而堕落,他们对末世的结局比你我要清楚得多,所以,他们心里所怀的只有恐惧战惊。

神赐给我们基督的生命,是一个得救、得胜、最终得赎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称义、成圣、最终进入到神荣耀的过程。现在我们虽然称义了,得救了,但请注意,这不是说万事大吉了,不意味着我们已经回到神的身边了,我们得到的和亚伯拉罕一样,只是神的应许,只是一张天国的门票,而天国则需要我们象约翰·班扬里的天路客一样,要历尽千辛万苦才能到达,稍有不慎,我们就可能倒毙在旷野里。这一切需要我们怀着坚定的信心,有脚踏实地的行动,才能一步一步地走向终点。使徒约翰在《启示录》2章中反复地强调神的宣告,“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国”。

弟兄姊妹们,这里神没有说“得救的”人可以得到这一切的赏赐,这里如雷灌耳般地强调,唯有“得胜的”人才能在末日的审判前站立得住,才能最终进入到神的荣耀里。我们不能幼稚地怀着侥幸的心,以为自己有信心得救了,就高枕无忧了,我们需要有与信心相称的行动,过一个圣洁的生活,才能向世人表明基督复活的生命实实在在地活化在我们里面,这不仅是我们个人得胜的过程,也是为主向世人作见证的过程,神的国就是因着历代圣徒圣洁的生活和活泼的见证才传到今天世界各个角落的。阿门?

默想基督:

在《马太福音》里,主耶稣来到约旦河边,要施洗约翰为他施洗,约翰认出是主,忙说“我当受你的洗,你怎么反倒上我这里来呢?”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

什么是主所说的“尽诸般的义”?就是主耶稣带着父神的旨意,道成肉身,来到世上谦卑为人。从出生到成长,到传道服事,直到为世人受死、埋葬、复活,他一生都按照神的律法在生活,连法利赛人也承认他没有犯过罪,也正是他作为一个完美的人从死里复活,才能把他复活的生命分享给我们。我们的主耶稣作为义人中第一个初熟的果子,他以自己完美的行为成就了这一切,他就是今天的信徒生活的样式,期待我们每一位弟兄姊妹靠着圣灵的帮助,都活出一个“抓住得救、努力得胜、盼望得赎”的生活!因为使徒雅各给我们今天经文的结论是“身体没有灵魂是死,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阿门?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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